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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6/1 9:24:00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

周立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学生食堂的监督管理

  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监督,教育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形成各司其职,严格把关的工作机制。近年来,我市在制发《丹东市教育局工作要点》时,始终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其中,要求各学校切实负起责任,自查自纠。同时市教育局安全检查组经常深入学校督导检查,及时下发督导意见书,并采取不定期复检的方式,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后患。市教育局还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中,作为学校工作奖惩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楚,以此推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对学生食堂工作的帮扶指导

  市教育局部门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对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一是严格学校食堂许可管理。严把准入关,严格审核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不予许可;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落实“55条”意见要求。每年春、秋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下达监督意见书及责令改正通知书;三是持续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着力提升管理水平。截至去年年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实现B级以上率87.4%;四是以“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主线,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的桥梁和纽带,深入推进“明厨亮灶”改造工程;五是落实学校法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六是进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提高其综合能力和水平;七是开展联合督查,市教育局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八是发挥示范学校的引领示范作用,市教育局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工作方案,食品安全示范学校评定采取学校申报、初审推荐、复核验收、公示表彰等程序进行,2016年命名了32家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

  三、开展学生食堂标准化建设

  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将依据食药监管部门制定的标准,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全流程标准化管理,推进持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市教育局还积极借鉴上海、青岛的先进经验,与市食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选择有代表性的学校,率先开展学生食堂标准化试点。继而以点带面,在全市推广标准化食堂经验。

  四、加大对学生食堂的财政支持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把食堂建设和改造列入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建设标准和学生规模,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制定建设规划,优先加快改善农村薄弱学校食堂条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收支公开制度。要求各学校食堂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独立核算,单独开设账户,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保持收支平衡。学校要对食堂每一年度的收支情况进行一次财务审查,并列入校务公开项目。各学校要规范食堂运营,建立完善餐饮定价机制,严防侵占学生餐费行为,坚决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努力控制运营成本,最大程度降低成本,加强节能降耗管理,让利给师生。下一步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将多方筹措想方设法改善学生就餐质量,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2017年5月15日